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

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报送2015年度报告的公告
全市企业、农民专业合作社、个体工商户:
按照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、《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暂行办法》、《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》的规定,2015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已于2016年1月1日起启动。企业、农民专业合作社、选择公示年度报告的个体工商户请于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,登陆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众信息网(www. 工商局

南川局强化企业信息公示构建信用监管体系
自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开展以来,南川局积极宣传引导,扩大社会知晓度,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以及配套规章,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做好年报公示工作,着力构建信用监管体系。截至目前,全区市场主体年报率达到90. 工商局